植保无人机因操作不当撞上老人,造成严重伤势!
6月29日上午8时许,宝应县柳堡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柳堡镇联丰村台意组农田里一架无人机撞上了一位老奶奶,致老人颅骨粉碎性骨折、颅内出血,伤势严重。
经了解,李某操作的是一架极飞P-302019款农用植保无人机,专门用来为农田喷洒农药。
民警了解到,农用植保无人机工作之前,需要测量田地的距离,将数据输入植保无人机,拿配套的定位器进行定位,然后系统会默认划定区域。在这之后,操作者在手机APP上输入操作证持有人的信息,进行操作作业,无人机就会在划定的区域内按照线路自动飞行。
李某的地是两块地,中间隔了一条不到1米宽的机耕路。为省事,李某将两块地设置成一块作业区域,将无人机经过机耕路时设置成“不喷洒农药”。本来,李某在操作无人机完成西边一块地作业后,无人机要飞到东边的一块地继续工作,而正是在飞经中间的机耕路时,发生了事故:老太太在机耕路旁的黄瓜架边盖塑料薄膜,李某在操作无人机过程中自认为农田里不会有人来,因而疏于观察,没有及时发现在机耕路旁干活的老人。正因为没有看见,无人机按照既定路线飞行,一头撞上了田边的老太太,老人被撞倒在地上,血流了一地。无人机自重不小,加之有速度,撞上老人,结果可想而知。
警方深入调查了解得知,李某属于“无证驾驶”。无人机不是谁想飞就能飞的,根据相关规定,凡是起飞重量高于250克(含250克)的无人机,使用者或者单位组织要实名登记,且要经过培训,培训合格才能取得操作证。李某没有操作证,他便借用朋友的操作证,将信息输入手机APP操作无人机。
警方表示,无人机管理属于新兴领域,近几年虽然出台了一些相关规定,但是如何落地实施仍处于探索阶段。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操控“低慢小”飞行器飞行,扰乱社会管理秩序或者危害公共安全,视情况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操作无人机过程中意外伤人,则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这起事故是定性过失犯罪还是安全责任事故,还有待公安、检察院、安监等相关部门调查认定。
对此,无人机管理是否能有效执行,这是目前最应该解决的问题。专业管控无人机技术则需要专业技术——反无人机技术,当然,反无人机技术随着不断发展,也研发出了不同的款式以及应用领域。针对植保无人机这种“低慢小”无人机,则需要专业反制低慢小无人机的防御系统AUA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