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金昌市公安局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甘肃亨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昌市公安局的委托,对金昌市公安局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因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不足三家,予以废标,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三次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编号:JCZC2019JT-012
二、谈判内容:
(一)包号划分:本次采购项目划分为一个包;
(二)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具体详见货物技术参数表);
三、采购项目概算:28万元;
四、谈判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采购文件(竞争性谈判)规定的其他条件;
1、 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须包含警用装备生产或销售);三证合一: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经营许可证。(现场携带原件);
(2)财务状况 (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18 年度)财务报告);(现场携带原件)
(3)提供 2019 年至今任意 1 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凭据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现场携带原件)
(4)提供 2019 年至今任意 1 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据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携带原件)
(5)提供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出具的原件;(现场携带原件)
(6)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携带原件)
(7)投标人非生产厂家,须提供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现场携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现场携带原件)
3、投标人须具有军工涉密资质或保密资质;(现场携带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以上要求为必须满足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五、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1.谈判文件获取方式:请供应商登录“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免费注册获取登录权限后在线报名并下载谈判文件,详情见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公告栏《关于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增加用户登录方式的通知》,(网址: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ggzy.jcs.gov.cn)。
2.谈判文件下载时间:2019 年 08月15日 8:30 至 2019 年 08月19日18:00。
3.谈判文件免费下载。
六、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8月20日09: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谈判时间:2019 年08月20日09:00(北京时间);
3.谈判地点:甘肃省金昌市延安西路 20 号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大厅,第三评标室。
七、公告期限:3 个工作日。
八、公告发布媒介:甘肃政府采购网及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九、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地址:
1、采购单位:金昌公安局
地址:金昌市公安局
联系人:张玮
联系电话:15809356658
2、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亨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纸张中心商用楼
联系人:马璐璐
联系电话:15352381555
3、开标地点: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西路20号
联系人:俞敏
联系电话:0935-8325228
4、行业监管部门:金昌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金昌市天津路财政局三楼
2019年08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