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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武警部队某部无人机干扰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要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武警部队某部委托,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无人机干扰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主要内容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无人机干扰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GXTC-A-19630448

  项目名称:无人机干扰系统采购项目

  装备名称:无人机干扰系统

  数量:72套

  最高投标限价:806.4万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内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备注:

  1.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递交投标产品样品1部;

  2. 投标价格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 投标人应对全部产品进行投标,不完整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备与承担任务相当的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保障能力;

  2.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内单位除外);

  2.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2.7投标人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2.8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2.11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其他要求

  3.1中标人应当通过军队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承制许可范围覆盖投标装备),未通过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月内,通过军队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承制许可范围覆盖投标装备),在此限期内未通过的,按照评标得分名次依次顺延或认定此次招标失败。

  3.2投标人响应的技术指标及性能需提供国家承认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内容中应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技术指标及性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19日至2019年8月28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6号楼持下述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和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签字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现场审核上述资料(上述资料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的依据),对符合要求的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要求的不予发放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18日09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42号蓝海智谷报告厅。

  5.2投标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递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http://www.weain.mil.cn)上发布。

  公告期限:7个工作日。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警部队某部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号院

  联 系 人:郭参谋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5号院6号楼(鑫泰大厦院外铁轨旁)

  邮 编:100195

  联 系 人:彭光昀、张晨瞳、田赞燕

  电 话:010-87235192、18511020553、010-87235132(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

  传 真:010-87235165

  电子邮件:18511020553@163.com

  保证金专用账户:(本账户仅收取保证金)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中关村支行

  银行账号:110909099010201

  标书款、服务费账户:(本账户仅收取标书款、服务费)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

  银行账号:1100 6066 8018 8000 05173

  请投标单位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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