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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山东省齐都公安局警用无人机侦察设备购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山东省齐都公安局

  地址:淄博市临淄区胜利路5号(山东省齐都公安局)

  联系方式:0533-5982159(山东省齐都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县(区)奥体中路4267号四楼

  联系方式:0531-69982888-619

  二、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齐都公安局警用无人机侦察设备购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000201902005047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货物服务名称:警用无人机侦察设备购置

  数量:1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131.930800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本磋商文件要求的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

  2、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前,应按照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填报信息等有关规定,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系统中填报供应商基本信息;

  4、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磋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19年9月17日8时30分至2019年9月23日16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济南市工业南路与奥体中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四楼)418室

  3.方式: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网站信用查询截图(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以上文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套。注:投标人务必到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上进行注册,并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且向山东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登记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4.售价:300/本,磋商文件售出不退。

  四、公告期限:2019年9月17日 至 2019年9月19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9月27日9时30分至2019年9月27日10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济南市奥体中路与工业南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四楼开标室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9月27日10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济南市奥体中路与工业南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四楼开标室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曦

  联系方式:0531-69982888-619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磋商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磋商文件

      山东省齐都公安局警用无人机侦察设备购置 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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