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兴平市公安局无人机反制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兴平市公安局无人机反制装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西安市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西部云谷E4座2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09-15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FZBXY2020-09-26
2、项目名称:兴平市公安局无人机反制装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200,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兴平市公安局无人机反制装备采购项目,1套, 采购预算: 200,000.00元, 项目概况: 手持式无人机反制设备(详见磋商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公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0-09-18 00:00:00 至 2020-10-17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出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5、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09-08 17:00:00 止
地点:西安市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西部云谷E4座208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请各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09-15 14:30:00
地点:兴平市兴化宾馆3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兴平市公安局
地址:兴平市南大街25号
联系人:兴平市公安局经办
电话:02938830702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欢
电 话:02932127707
传 真:02932127707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北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西部云谷E4座208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