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陆军无人机侦测反制一体设备竞争性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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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无人机侦测反制一体设备
二、项目编号:2020LGDSJZKC1009
三、项目概况: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组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谈判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售价及报名方式
(一)发售时间: 2020 年 11 月 16 日至 11 月 20 日(08:00—11:30, 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方式:全军武器采购信息网本项目公告附件部分获取
(三)谈判文件售价:0元/份
(四)供应商报名方式:请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后按顺序合并在一份PDF格式文件中,在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提交到电子邮箱yingzhang1279@163.com中,邮件名称以“项目名称+供应商公司全称”命名,并在邮件正文注明:供应商全称(与营业执照注册信息相一致)、联系人、联系电话、供应商办公电话、供应商地址(与营业执照注册信息相一致),资料如下: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者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注意:邮件正文一定要注明供应商全称(与营业执照注册信息相一致)、联系人、联系电话、供应商办公电话、供应商地址(与营业执照注册信息相一致),未按要求提交的,不受理报名资料。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2020 年 11月 27日 14 时 00 分至 14时 30 分(北京时间)。谈判报价稍后开始。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 。谈判报价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上发布。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张参谋
电 话: 0311-87992183
传 真: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97号
邮政编码: 050000
陆军工程大学石家庄校区
2020.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