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宁县公安局警用无人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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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中宁县公安局警用无人机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金诺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贺兰县虹桥南街天源财汇中心B座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宁金招字【2021】011号
项目名称:中宁县公安局警用无人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2年1月1日颁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第五条规定,对小、微企业予以价格评分适当优惠。若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者,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④、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法人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5.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具体查询情况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4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具体查询情况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5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具体查询情况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6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20日 至 2021年03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金诺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贺兰县虹桥南街天源财汇中心B座6楼)
方式: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宁县公安局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宁县公安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宁县公安局
地址:地 址:中卫市中宁县
联系方式:联 系 人:徐主任 联系电话:0955-50339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金诺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贺兰县虹桥南街天源财汇中心B座6楼
联系方式:联 系 人:魏靖 联系电话:0951-85306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靖
电 话: 0951-8530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