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墨江县警用特种装备采购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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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公安局委托,对“墨江县警用特种装备采购”(项目编号:ZC530822202100005)采用询价采购方式选定供应商(以下简称:报价人)承担本项目的供货。
二、询价内容:(具体参数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三、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预算1079800元)。
四、供货地点及供货期
(1)供货地点:按合同约定
(2)供货期:按合同约定
五、 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5.1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生产商或者代理商 复印件 盖鲜章
5.2 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 复印件 盖鲜章
5.3 质保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盖鲜章
5.4 企业具有良好的税收完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证明) 复印件 盖鲜章
5.5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盖鲜章)
注:保证金缴纳凭证:指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反馈的投标保证金凭证。
5.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符合本项目的招标采购内容(包含警用车辆、警用器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商的要求,并且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5.7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提供网站查询记录截图并盖鲜章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万元。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8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当年可不提供,新成立企业提供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证明。
5.9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5.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及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网上报名。
(2) 网络报名:登录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pesggzyjyxxw.com ),凭企业数字证书(CA)网上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详见“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pesggzyjyxxw.com ,在获取时间内登录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审核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七、投标文件上传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2021年4月29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墨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pesggzyjyxxw.com ,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刻录投标文件不用加密处理)。
(4)本次招标公告、补遗、补充、更正、答疑、中标公告、废标公告将在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发布。
八、采购人及集采机构联系方式 :
采购人采购单位: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王正琴
联系电话:15008769859
集采机构: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系人:周大力
联系电话:18987914490
附件:询价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