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1年长宁公安分局无人机侦测反制设备租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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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1年长宁公安分局无人机侦测反制设备租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见下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1年长宁公安分局无人机侦测反制设备租赁项目
预算金额:93.2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3.2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长宁公安分局拟采购无人机侦测反制设备租赁服务。详细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资质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为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项目;
(3)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详见“七、其他事项”)
注: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3日 至 2021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下文
方式:详见下文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江苏路500号21楼会议室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1-10-13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10-19(上午09:00—11:00,下午13:30—16: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登陆我司“神采e易上海招标采购电子平台https://www.ccs-ibidding.com/”,供应商注册、招标项目选择、报名资料上传、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招标文件下载。
(一)新供应商注册(已注册供应商可忽略)
(1)详见本公告附件“神采e易上海招标采购电子平台操作手册.docx”文件;
(2)注册完毕提交后需要我司后台进行审核确认,所有供应商应及时联系我司后台审核人员或项目经理进行确认,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下方。
(二)报名资料上传
登录后,点击“在线报名”,找到该报名项目,进入界面后,进行相关报名资料的上传(报名资料要求见下文)。
(三)报名资料清单
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清晰扫描件(具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不需提供第(2)、(3)项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清晰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清晰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清晰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清晰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本单位的信用信息报告(网站页面可下载,须加盖单位公章)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本单位近三年(从潜在投标人自行报名之日起,向前追溯相当于完整三年或完整三十六个月)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网页截图(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资料审核
供应商上传资料包应统一命名为:“2021年长宁公安分局无人机侦测反制设备租赁项目报名审核资料---XXX公司”。为提高报名资料审核的及时性,供应商上传后,应及时联络本项目经办人员,经办人员会及时审核。若审核不通过,将及时邮件回复,告知原因。
(五)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报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进入付款界面进行支付。具体详见本公告附件“神采e易上海招标采购电子平台操作手册.docx”文件。
注意:
(1)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2)供应商未通过审核而支付标书费用的,我司将原路退还相关费用;
(3)支付费用主体须与审核通过的投标主体名称一致,否则我司将原路退还相关费用。
(六)招标文件下载
详见本公告附件“神采e易上海招标采购电子平台操作手册.docx”文件。
注:(1)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2)除前述采购文件的获取途径外,潜在供应商通过任何其他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或应答或报价行为均将被拒绝。
二、其他事项
答疑与澄清: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在2021年10月20日上午11点前按规定向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将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正式澄清函件送至上海市江苏路500号21楼(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相关规定统一回复各投标单位。
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宁区江苏路500号21楼
联系方式:许义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义雯
电 话: 5237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