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拉西瓦水电站站区治安反恐安全防范系统设施完善—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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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拉西瓦水电站站区治安反恐安全防范系统设施完善—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
招 标 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买 方: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拉西瓦发电分公司
合同编号:1021-LXW-SB/JG-[2022]第02号(总59号)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拉西瓦水电站站区治安反恐安全防范系统设施完善—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拉西瓦水电站位于青海省贵德县与贵南县交界处,电站属大(1)型一等工程。电站规划设计装机6台单机容量为700MW的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4200MW。电站于2003年11月开工建设,2009年5月首批二台机组并网发电,2010年8月一期五台机组全部投产发电,2021年12月28日,电站4#机组(扩机)正式投产发电,至此,电站已实现规划设计下的全容量并网发电,必将对“青豫直流工程”送电稳定性的提升发挥重要作用。电站枢纽中,电站主厂房为地下厂房,大坝为混凝土双曲薄拱坝,坝高250m,坝顶高程▽2460m,水库正常蓄水位▽2452m。
基于电站治安反恐安全防范的相关要求,以及电站自身安全管控的实际需要,根据电力系统“水力发电企业”治安反恐安全防范规范和标准中的相关规定,全面落实拉西瓦水电站治安反恐一级重点目标单位的安全防范责任,进而实现全面提升电站治安反恐安全防范水平的目的,为此,在实施本次治安反恐安全防范系统设施完善过程中,坚持“数字化安防”理念,采用“防范为主、分区管理、纵深防护、保障安全”的整体防范原则,率先从技防方面着手,辅之以人防和物防手段,进而达到国家和行业对水电站治安反恐安全防范(一级防范重点单位)的规范要求。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拉西瓦水电站站区治安反恐安全防范系统设施完善—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
1.2.2主要工作内容
(1)负责视频监控系统、安全管理平台、主动式车辆阻挡装置、出入口控制系统、车辆识别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固定式反无人机防御系统、入侵报警系统、授时安全防护装置、上下游目标探测系统、紧急报警系统、软件平台与后端设备及网络、电缆、管线等材料的采供(明细详见报价表);
(2)负责所供设备/材料的包装、运输及现场交付;
(3)提供现场伴随服务/技术服务(主要包括:设备/材料的现场安装/敷设、调试、试验、试运行配合、现场技术培训等)并参与项目各阶段验收;
(4)提供与所供设备/材料相配套的售后服务;
(5)提供与完善项目相关的图纸和资料。
构成本次反恐安全防范系统完善项目所需的任何设备(部件、组件)、装置等,如果在本工作内容中以及设备报价清单中没有提到,但对该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
需的,也应包括在主要工作内容及设备报价清单之内。
1.2.3 实施地点、工期及交货方式
(1)实施地点:青海省贵德县拉西瓦水电站
(2)合同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60天。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所供设备的现场交付,到货验收合格后,30日内完成所供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及初步验收。
(3)交货方式:车下交货。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4.2企业信用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主要人员资格
(1)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以上)。
(2)安全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以上)。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完成过至少2个安防项目(视频监控系统或报警系统)的设备采供、安装、调试等方面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复印件中至少能够反映出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主要性能、参数指标等方面的内容)。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1发售时间:2022年6月15日~2022年6月21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1.7.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 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22年6月22日10:00时在拉西瓦水电站办公楼前集合,由买方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所需的交通工具、费用及安全责任均自行承担。
联系人:雷继贤 联系电话:13897047957
1.9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 2022年7月5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10 其它
1.10.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0.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
1.10.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可完成报名。
1.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1.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 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联 系 人:芦永霞
电 话:18809719569
电子邮箱:hhnyzbb6322920@vip.163.com
邮 编:810008
1.11.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 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账 号:4000 5416 4105 017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