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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政策分析中心向北约发布关于增强反无人机能力的建议

2024514日,据Unmanned Airspace网站报道,欧洲政策分析中心(CEPA)在最近的报告《无人机的紧急问题》中,为北约及其盟国加强反无人机能力提出了多项建议。这些包括:

 

首先,联盟必须根据最近冲突的经验教训、正在进行的技术发展以及预期的未来威胁和挑战,明确评估无人机和反无人机的能力要求。

其次,无人机和反无人机能力开发和政策制定必须以规模和互操作性需求以及多域作战的必要性为指导。

第三,增强人工智能工具、数据架构、通信网络、网络空间能力和服务等赋能能力。

第四,北约和各个盟国应利用正在进行的重大创新努力,同时改进作战实验和采购流程。

第五,北约应完善或建立联合联盟条令、作战概念和战术、技术和程序(TTP),以涵盖无人机系统新的和扩大的作用以及反无人机系统日益增长的重要性。

第六,无人机和反无人机能力融入北约和国家军队都需要特别关注人力资源开发。

正如一位北约军事评论员所说,“北约的竞争对手预计将采用与联盟相同技术水平和类似作战原则的无人机系统。

“因此,反无人机系统应该成为北约无人机系统的首要任务。

“总的来说,之前关于无人机系统条令发展、多域作战能力和概念开发、创新和采购以及互操作性的建议适用于反无人机系统能力。北约和盟国应该:

1.投资反无人机能力,并基于全面且具有成本效益的分布式方法在整个军队中大规模采用,确保部队和地区的防空以及单一车辆/平台/系统的保护。

2.确保北约可用的反无人机能力包括动能和非动能效应器的分层组合……定向能武器,包括便携式反无人机枪;

 

图:澳大利亚DroneShield公司的DroneGun Mk4便携式反无人机枪

3.移动近程防空系统(例如M-SHORAD)、反火箭弹、火炮和迫击炮(C-RAM)系统以及防空直射系统;

 

图:M-SHORAD自行式弹炮结合防空系统

4.针对无人机地面终端和控制站的网络战;

5.用于近程防空和远程空中拦截的空对空武器。

6.加快联合盟军反无人机系统的制定,目前正处于起草阶段。经批准的反无人机条令将有助于简化和增加其他反无人机工作链的一致性,包括通用能力要求的定义、操作和使用概念以及战术、技术和程序;

7.确保北约整个企业内反无人机系统相关政策的协调一致;

8.制定、实施和验证反无人机材料和操作标准;

9.根据最近的事态发展,包括从最近的冲突中汲取的经验教训,将反无人机系统的作用和规模扩大到北约综合防空导弹防御(IAMD)政策中。特别是,考虑建立强大的反无人机架构(传感器、命令与控制节点、效应器、数据结构),以加快杀伤链并改善反无人机与其他IAMD组件之间的协调。和民用空中交通管制当局;

10.增加技术练习和实验的数量和频率;

11.确保反无人机能力和概念作为综合防空和防御的一部分纳入各级集体和联合训练中;

12.根据技术发展和从最近冲突中汲取的经验教训,确保在北约国防规划流程中大规模解决反无人机问题;

13.包括北约无人机卓越中心的反无人机培训、概念、条令和开发;

14.在制定反无人机条令和概念的同时审查军事组织和部队结构,以确保针对无人机对生存能力带来的新挑战(包括持续观测),大规模提供正确的反无人机系统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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