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手持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进场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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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内容、分包情况
分包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手持式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
技术参数:1、设备工作组成手持式一体化主机和电池组组成。手持式主机为多频段发射机天线一体化设计,可以发射货架商品无人机飞控干扰信号以及卫星导航定位干扰信号,通过对无人机的图传信号和飞控信号+卫星定位进行阻塞式干扰,从而使其失去飞控指令和卫星定位信息,使之无法正常飞行,根据无人机的设计不同会产生“驱离”返航或“迫降”的管控效果;
2、管控频率范围:824-939MHz、1183-1212MHz、1378-1444MHz、1547-1616MHz、2378-2494MHz、5721-5834MHz
3、管控频段显示:设备提供液晶屏显示管制频率
4、管控距离:0.5-1.5公里(无人机距离遥控器100米,
采购要求:投标单位有能力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供货。
合同条款:
1、交货时间:招标完成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供货。
2、交货地点及方式:采购方指定地点
3、运输方式及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4、产品质量保证
5、包装要求
6、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7、付款方式与期限
8、违约责任
9、不可抗力
10、合同补充和修改
11、违约终止合同.质保及售后
付款方式:以财政拨款为准,待财政资金到账后按项目进度比例付款
评分标准:价格30分,技术、参数响应50分,商务20分
商务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软著资质,投标厂商应具有最先进的专利技术
验收标准:设备安装调试完成达到使用状态方可验收,验收责任人为需方。
1、 供货设备产品质量必须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一致。
2、装箱单、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检验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产品技术资料等齐全。
3、竞标时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证明。
4、该项目的采购文件中涉及到的货物或服务等的质量技术服务鉴定检验等内容符合要求。
5、3年免费质保,具有本地化服务网点设立
二、进场预公告时间:2019年12月20日至2019年12月23日 17:00:00
三、采购单位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
采购联系人: 解志贤
联系电话:
0471-6699560
注:此预公告信息由采购人自行发布,所发布内容仅为拟采购参数、要求、合同条款等内容。现面向供应商征询意见建议,实际采购内容以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